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 興業銀行漳州分行在行動
近年來,隨著科技進步和移動網絡的迅猛發展,多元化的支付方式日漸被人們接受,但也出現了少數單位和商家拒收現金的現象,這不僅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消費者特別是一些不會熟練使用電子支付的老年群眾在支付工具上的選擇權。為認真落實人民銀行相關工作要求,切實踐行社會責任,履行人民幣宣傳義務,興業銀行漳州分行“五一”假期組織轄區營業網點開展以“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依托網點開展線下宣傳
該行在網點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拒收人民幣是違法行為”的公告標語,在營業大廳海報機、電視機播放“人民銀行2018年第10號公告”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宣傳視頻,在宣傳欄備足、擺放“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維護人民幣流通環境”“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拒收”等宣傳折頁。廳堂工作人員利用客戶等候時間播放視頻、發放宣傳折頁向客戶普及維護群眾用現權益的相關知識,增強群眾維護自身現金支付合法權益。
利用新媒體開展線上宣傳
該行在微信公眾號推送發布“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的推文,組織員工通過微信朋友圈轉發宣傳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的法規知識,讓群眾了解在遇到單位和個人拒收現金時,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聚焦重點區域開展戶外宣傳
公共交通宣傳。該行在公交車上投放“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拒收人民幣是違法行為”的公告標語,向乘客普及拒收現金違法的相關知識。
小區樓宇宣傳。該行在市區福海陽光、鴻浦豪園小區的樓宇公告欄張貼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宣傳海報,在臺商投資區龍泉綠苑小區LED宣傳屏播放拒收現金宣傳海報,向社區居民普及抵制拒收現金的相關知識,提高居民主動維權意識。
戶外大屏宣傳。該行在市區金冠花園和漳浦新都城市廣場的多媒體廣告屏播放“人民幣是法定貨幣,拒收人民幣現金是違法行為”的宣傳標語,擴大宣傳效果。
針對主要客群開展面對面宣傳
該行走進周邊商戶、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宣傳,對商戶和顧客發放“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倡議書、“整治拒收現金”宣傳折頁以及2018第10號公告宣傳單,增強經營業者自覺守法意識,切實暢通現金收付渠道,并告知可以到興業銀行網點便捷進行小面額現金和殘損幣兌換業務。
該行的宣傳活動得到群眾廣泛好評,進一步增強群眾對人民幣現金流通相關知識的認識,讓更多的群眾成為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的社會監督人和宣傳人。下一步,該行承諾將持續開展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活動,為建設和諧漳州人民幣流通環境貢獻興業力量。